涉案物品管理流程
第一条 对于涉案物品实行分区管理,仓库设物品存放区、罚没存放区。其中物品存放区按照日期分垛设卡;罚没存放区按真伪又分为真品存放区和假冒伪劣存放区并设垛位卡。
第二条 入库、出库手续
(一)入库
1.涉案物品管理人员检查包装物是否完整,如有缺损,应注明原因。
2.按照“入库单”填写“垛位卡”(按日期分类,每日单独记录),将物品放入当日垛位。
(二)出库
1.在处理时,要与当事人当面拆开,。
2.,管理人员根据返还清单,按品种数量清点、发放物品。
3.涉案物品管理人员在“垛位卡”上做出出库记录。
(三)移区
1.对没收的物品,移入罚没存放区,按照真伪分区、分牌号存放,并在垛位卡上记录。
2.发布公告的案件,自通知或公告届满仍不处理的,经负责人批准,将物品移入罚没区域存放。
第三条 涉案物品的存放要求
(一)物品的存放要以个案为单位,按日期码垛,存入货架,封存签向外,各区之间用隔断或明显空隙分隔,垛位卡置于所属区域内明显位置,并要妥善存放。
(二)罚没物品要按牌号对应存放。
(三)摆放要求
1.物品要按分类在对应区域内统一堆放,尽量做到横平竖直,整齐划一,易于清点。
2.科学堆码,控制温湿度,保持仓库内通风良好,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第四条要建立健全涉案物品账簿管理。
第五条 罚没款物的登记方法一律采用单式记账法。
第六条 账簿每年1月1日起更换,上年度数据要结转到下年。年度末,要将本年度账簿,连同卷宗,一并归档,妥善保管。